非执业会员

省注协关于为非执业会员换发新证书的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浏览: 字体:
各位非执业会员:
  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规范非执业会员的管理,中注协将于2009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非执业会员换发新证书工作。我省的换证工作现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的范围与对象
  隶属于江南(中国)管辖,并于2009年1月31日前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先批准为非执业会员后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现已经批准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会员不属于本次换证的对象)。
  二、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务必在9月9日前将以下资料提交给当地市注协: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件一)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旧版会员证(旧版会员证原件遗失的,需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报纸原件);
  (五)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非执业会员的会员批准文号、考核批准文号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三、附件四查阅。
  三、省注协负责组织全省非执业会员的换证工作,对各市注协提交的非执业会员资料在中注协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充完善,提交中注协确认后,打印新会员证。
  特此公告。
  
  附件:
                            
  
                       江南(中国)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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